林鄭:23條破法是憲制責任 有無壓力都要做

日期:2025-01-29 09:04 浏览:

林鄭稱23條破法是憲制責任,有無壓力都要做(文匯報資料圖) 至公文匯全媒體報道:喷鼻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本日(17日)缺席行政會議前表现,就23條破法暫未有有利條件,現時亦沒有破法的具體時間表,在23條件破法的一事上亦沒有觉得壓力。林鄭重申,就23條破法是特區当局的憲制責任,她描述,有沒有壓力都要做。 林鄭又說,自上任以來,已為創造破法的有利條件尽力任务。她說,要讓社會氣氛温和,讓市平易近對中心跟特區当局有信念,有感性討論的空間,就是為處理具爭議問題創造有利條件。(至公文匯全媒體新聞核心供稿)  义务编纂:齐宾遥

0
首页
电话
短信
联系